2025-02-17 | 广东省档案馆 |
根据本馆工作计划安排,现拟采购政务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计咨询对象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本次需设计咨询的项目为:广东省档案馆互联网信息门户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规模约为118万元。
(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
1.按照国家关于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化系统集约化部署要求,将广东省档案馆互联网信息门户系统进行开发升级并迁移至广东省统建国产集中式政府网站发布平台,同时将我馆原有的在线展览及查档预约系统(等保二级)相关预约功能迁移合并至门户网站。
2.按照新实行的机关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中关于网页电子文件归档要求,按照国标、行标相关规范开发网站的网页电子文件归档系统。
二、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一)立项方案编制。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要求,编制广东省档案馆互联网信息门户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立项方案、投资概算和其它立项相关材料,配合省档案馆完成相关立项工作。
(二)编制项目采购技术需求书。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项目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书,配合省档案馆完成相关招标采购筹备工作。
三、服务采购有关事项
(一)咨询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咨询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参照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设计、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咨询服务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难度,本次咨询服务费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编制和咨询服务能力,机构或机构内多名核心骨干(3人以上)近三年内有实际在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编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关键页等佐证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价需知
1.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下午16:00。
2.报价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响应,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本次采购做出报价。
3.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4.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或快递至省档案馆,密封时应在信封四周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密封不规范或快递超过规定时限以及因快递人员造成报价密封破损,属无效报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请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送交的方式,将报价材料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广东省档案馆技术部
收件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8620839362。
(四)评审方法
在供应商资格、服务内容达到我馆需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选取供应商。未被选用的报价材料恕不退回。
广东省档案馆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