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9 | 广东省档案馆 |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广东省档案馆拟征集与华南地区抗战及海外华人华侨支援祖国抗战相关的档案文物史料。抗战档案文物史料是抗日战争时期的重要历史见证,记录了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英勇斗争和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精神的体现。抗战档案文物史料的征集对于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档案文物史料征集,发布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段
拟征集的抗战档案文物史料,其形成时间,除回忆录、历史问题鉴别材料、著名人物相关文艺创作外,应形成于以下时段之一:
1. 辛亥革命后至“九一八”事变前,日本人在华渗透布局、收集情报的重要历史时段。
2. 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日本投降,中国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重要历史时段。
3. 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初,建立稳固人民政权的重要历史时段。
二、征集范围
(一)内容范围
拟征集的抗战档案文物史料,应反映以下内容之一:
1.反映华南地区人民抵制日本人战前渗透活动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2. 能够反映华南地区抗战时期军事发展各个阶段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3. 反映中共广东党组织领导华南地区人民抗日斗争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4. 反映抗战时期华南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5. 反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人华侨等社会各界参加抗日战争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6. 反映反法西斯同盟国及国际友人援华抗战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7. 反映日本在华各类侵略暴行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8. 反映抗战胜利后,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9. 反映战后至新中国成立初,肃清日本特务活动的相关档案文物史料。
10. 著名作家、艺术家为纪念抗战而创作的相关手稿(作品)、艺术作品等。
(二)形式范围
拟征集的抗战档案文物史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 记录抗战的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入党申请书、肖像、照片等;抗战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等。
2. 战斗使用的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战斗装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3. 各类文献资料,如内部文件、通知文书、宣传标语传单海报、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等。
4. 各类有关实物。如人民抗日武装使用过的军旗、军服、武器等军事用品和鞋帽、挎包、脸盆、水壶、茶缸、雨衣、粮袋、腰带、绑腿等生活用品;反映抗日斗争活动和敌后根据地生产生活的报刊、手册、文件、印信、传单、标语、契证、票据、收条、借据、招牌、烈士墓志铭拓片、钱币、文书、历史照片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救治伤员的相关实物。
5.相关影音资料。反映抗日斗争活动的历史影音资料,对抗日斗争活动亲历、亲见、亲闻者采集的口述史料音视频。
三、征集方式
1. 无偿征集。档案文物史料所有者向我馆捐赠,以捐赠原件为主。
2. 代存原件。经我馆评估鉴定,特别珍贵的原件,所有者暂未确定捐赠的,我馆可提供免费代存服务。
四、捐赠指引
1. 向我馆提供档案文物史料者,应依法对拟提供的档案文物史料享有所有权,能依法独立处置,并承诺所提供的档案文物史料原始、真实、来源合法、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档案文物史料所有权人委托,向我馆提供的,应同时提供委托有关的法律材料。
2. 照片形式的档案文物史料,应是原始照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背景、摄影者等。
3. 实物形式的档案文物史料,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该专项征集自即日开始,无截止日期,长期有效。
其他未尽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20-38749096
电子邮箱:dag_zjb@gd.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捐赠抗战档案文物史料”)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邮编:510630)
广东省档案馆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