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汕头侨批文物馆(潮汕侨批档案馆)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侨批研究,广东省档案馆(以下简称“省馆”)将继续组织实施“广东省档案馆馆藏侨批档案开发(第二期)项目”。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现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

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广东省档案馆馆藏侨批档案开发(第二期)”属于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由国家档案局资助,省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主要任务是出版《民国时期广东省银行侨批档案史料选编》(暂名);

2.采购金额: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印数:不少于500套,每套分上、下两册,每册约500页;

4.完成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

二、出版要求

1.封面设计:封面及扉页设计,提供3幅封面设计稿;

2.排版设计:正文部分的排版与设计(含审校清样打印),包括文字排版、图表设计、页面设计等;

3.对书稿所用档案扫描件进行图像技术处理,使其符合出版印刷要求;

4.对书稿内容进行政治审查,确保书稿内容无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5.负责向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选题并申请书号,确保图书公开出版发行;

6.负责向参与项目出版整理专家、项目验收专家等支付报酬。

三、印刷要求

1.规格:开本889×1194 毫米 1/16。图像及后加信息用简体、竖排、右翻;字号不得小于小4号字;注释采用圈码页下注,字号不得小于小5号字;

2.工艺:正文四色彩印,封面文字、图案烫金或烫银、压凹,彩色护封过膜UV字;

3.材质:封面超细绒布, 3mm进口荷兰板裱糊;环衬160g特种纸;正文100g纯质纸;

4.装帧:采用圆脊锁线精装。每册书防变形吸塑,加隔页丝带,印刷标准参照《精装书籍要求》(GB/T30325-2013)。关于以上1-4 项要求,可根据专业效果、定稿的实际成稿情况,经与乙方协商并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作适当调整。

四、图书质量及技术要求

1.墨色要求:墨色均匀,色彩鲜艳,黑色饱满,层次丰富,质感强,符合原稿,复制真实、自然、协调,字迹清楚完整、不透背,表格线条清晰、四角规范,说明文字清楚、位置准确;

2.套印要求:四色套印清晰,图像轮廓清楚,字迹清晰,CMYK四色墨色足,精度控制在<0.01mm之内;

3.网点要求: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重影。加网线数要与印刷适性条件和要求匹配,加网角度正确,网点形状选择合理、网点清晰,网点密度>2.5;

4.层次要求:亮、中、暗调,层次清晰;

5.外观要求:外观平整、版面干净,无细小墨斑、无脏迹,文字完整、清楚,文字、图像、表格无脏迹和糊版、脏污、破口,图像位置准确,不裁切到文字与图片;

6.装订要求:外观整洁,装订牢固、整齐,裁切标准(正负误差不超过1mm),无马蹄和明显刀花;书背平整,书脊字歪斜度不超过0.5mm,无空心裂口;正文无多页、少页、白页、歪页、倒页、小页、脏页、连页。骑马订:无坏锔,锔钉正确均匀地订在折缝线上,钉脚扣平压实。胶装:胶装牢固,胶订施胶均匀,不脱页,不脆裂。

五、设计及打样等有关要求

1.封面及扉页、内页设计、电分、制版、打样,设计风格符合省馆要求;

2.服务供应商须提交样书给省馆审定,经省馆核对签署“定稿”意见后方能正式付印。

六、成果应用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省馆提供原装、全新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500套;

2.服务供应商协助省馆对该图书成果进行宣传,有效扩大该图书成果的社会影响,并协助组织该图书申报国家相关部门的评审评奖等;

3.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省馆指定的时间将图书成果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货;

4.合同期满前,服务供应商必须一次性将所有印刷品的排版电子文件提交给省馆(以光盘形式提交);

5.有关数字出版发行不包括在本次招投标项目内。服务供应商可与省馆另行协商合作,并另行签订数字出版合同。

七、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且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5.近5年内有成功承办历史文献出版物印刷等相关业务的案例;

6.近5年内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档案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特别要求

1.服务供应商不得具有外资背景,项目组成人员不得有外籍人员。

2.服务供应商在投标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组人员必须保证到位率达到100%,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确需更换应事先征得省馆同意。

3.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人员必须与省馆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九、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服务供应商简介;

2.报价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组成员及其相关业绩、实施方案等,格式自定;

4.按上述印刷、质量及技术要求的封面、封底、内页样本;

5.项目报价。

上述材料均须中文。省馆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必要时可在省馆网站公开或提交给有咨询资质的相关机构。未被选用的报价材料恕不退回。

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十、成交规则

1.响应条件:在供应商资格、服务内容达到省馆需求的前提下,由省馆组织人员根据公告所列评分标准对各服务供应商所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选取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供应服务商。必要时,省馆可以邀请报价单位到馆对其所提供的报价方案作出解释说明。

2.评分标准:见附件。

十一、报名方式

1.请按报名材料要求备齐并密封,密封后加盖单位骑缝章,密封件上标明“广东省档案馆馆藏侨批档案开发(第二期)项目”,通过现场送交的方式,递送至省馆采购联系人,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递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6:00。

若报名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省馆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采购联系人:广东省档案馆资政编研部 黄女士

联系电话:020-38749107

递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

 

附件:综合评分表.docx


广东省档案馆

2025年 4月28日